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来源:志了个愿     发布日期:2024-07-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教育部代码:12868。

 第三条 学校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四号大街16号。邮政编码:310018。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由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2024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为700人,学制三年,招收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各类别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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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七条 报考条件: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在中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身体条件:

 1.空中乘务专业:(1)身高:女生162cm至175cm,男生173cm至186cm;(2)每眼裸眼远视力女生不低于0.3(C字表)、男生不低于0.7(C字表);(3)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4)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5)面部和手部无明显疤痕,无面部痤疮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6)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7)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8)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2.体检:综合测评时对考生身体条件进行初检,如不符合专业要求,不予录取;新生报到后再次进行专业体检,如不符合专业要求,可申请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综合测评时对考生身高进行测量,如不符合专业要求,不予录取。

 3.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报考办法:2024年3月1日—4月3日24:00,考生登录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zjgztz.com/xygw/),进入报名系统(省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考生可根据确认系统(校平台)提示,4月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40元/位。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体检费按规定另行收取。4月5日8:00-4月7日24:00进行网上确认(选择综合测评场次、打印准考证)。  

第九条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不得兼报。  

第十条 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综合测评时发放综合测评准考证对应号码牌。报名资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返还。

第十一条 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五章  综合测评

 第十二条 由学校自行组织综合测评。

 (一)时间:2024年4月13日—14日

 (二)地点: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三)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评准考证》。

 (四)测评内容:

 学校与相关企业单位人员组成专家组(评委5人,设组长一名)

 (1)综合面试。

 (2)职业知识测试。

 各专业综合面试与职业知识测试方案另行公布通知。

 第十三条 设置素质特长项单独考察,赋予一定的分值并加入总分,素质特长项最高分值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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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质特长竞赛项目须由政府部门(含共青团组织)参与主办或承办。同时获多项奖励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考生在现场综合测评时,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校测具体方案另行发布。团体获奖项目若无个人证书,须附学校证明、报名参赛原始材料等。素质特长项得分由学校提前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确认且仅认定考生高中阶段获奖项目。

第六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综合成绩计算

 (一)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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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X1、X2、X3、X4、X5为等级最高的五门高中学考科目。

 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是外省获得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高中学考证书或证明(原件)。

 (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含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折算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0.5

 (三)综合测评成绩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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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等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后总分+综合测评总分

 第十七条 录取方式

 (一)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

 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在综合测评体检初检合格的前提下,学校按综合成绩总分和各类别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进入“拟录取”和“备录取”的考生必须是体检初检合格且完成该专业全部测评项目(综合面试和职业知识测试)。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学校按综合成绩总分和各类别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进入“拟录取”和“备录取”的考生必须完成该专业全部测评项目(综合面试和职业知识测试)。

 (二)确定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各类别招生计划数1:5确定。当实际参加综合测评人数少于或等于原定计划数时,按参加综合测评人数的95%确定拟录取考生,出现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处理,不再设置备录取。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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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综合面试成绩又相同时,按职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职业知识测试成绩还相同时,按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技术、政治、历史(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序的单科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省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选择是否将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学生与本校同年同专业其他高职学生收费相同。 第七章  实施进程安排

 第十九条 工作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网站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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